地方税种大都属于比较贫瘠和征收困难的。
如果是比较广义地说这批经济学家的范围,应该比现在柳红说的第一代面积要大。中国股市,中国上市公司质量存在问题,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的质量和上市公司能不能盈利是两个概念,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理应盈利,而且一些国有上市公司它的垄断使盈利是有保障的,但现在这样的业绩和这样的情况是一种非正常现象,并非是简单的市场没有信心的问题,也并非是没有足够资本进入股市的问题,因为现在在中国的热钱不少,这些都不是问题,所以我认为大家其实更应该关注为什么中国股市今天走到这样的一种不正常状态,这是一个核心问题。
顶层设计是很荒唐的概念,中国改革开始就不是顶层设计出来的。骆耕漠,他会很激动地把他的思想谈出来,他对经济有他的一套看法,比如说对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石油、中石化多么厉害,追根溯源是从大庆开始,从克拉玛依开始,从余秋里开始,小计委对中国的经济和政治生态影响很大。这派经济学家,我们今天倒过来看,他们是比较丰富、比较多样化的,他们受的训练也有些差别,很多人到西方受过训练,像周德伟在德国读过博士,但没有读完,因为抗日战争,他又到英国剑桥去学习。第二代经济学家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从学校出来进研究机构的,还有一类是读过书,直接进入经济工作部门。
前者是经济改革,后者是政治改革。朱镕基开始到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他也对实体经济工作很熟,当然现在没有人把朱镕基归纳成经济学家,但他在他们那代人中,无疑对经济是相当熟悉的。在君主制下,纳税者当然渴望不交一分钱的税,征税者也妄想征到所有的税。
因为,在民主政体下,纳税人既有共容利益的考虑,也有主人翁的计较,它是在为自己纳税,税法遵从度也会提高。这种万亿元的突破情节,进入新世纪后,突然间不那么遥远,似乎只要等两三年都可以撞上。请看中国税收之多,之杂,之快,之重,之痛:关于中国税收收入之多,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8.3万亿,且不说四项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国有企业收入、社会保障、政府(新增)债务就有10.6588万亿之巨。在共容利益理论里,严格意义的纳税人是不存在的,不论博弈的那一方,各方只会关注利益的大小和多少。
减税的对词是增税,因此,逢增必反,逻辑上是自洽的。坦率地说,任何改革,都需要一个负责任的推动者群体。
关于中国税收之杂,且不说税外收费名目之滥。约翰•穆勒说:政府的利益在于课以重税,共同体的利益在于尽量少纳税,少到只能维持政府的必要开支。以个税改革为例,就不能仅仅为了减少一些人的税负(提高个人所得扣除额),大幅度缩小作为直接税的个税纳税人的规模(固然,交了税的人也不一定具有纳税人权利意识)。合法不合法,甚至合德不合德,对他们来说,都可能是一种奢侈,一种非分之想
人口和土地都厘清后,就可以进行土地私有化了。任何公民对其合法的土地私有产权都可以进行处置,如租赁、出卖、典当等,这些交易行为可通过土地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协助完成。多于6个人的家庭,多余的人数可获得家庭土地量之外的相应土地(同样依据就近原则)。所谓剥削,本身亦是极富意识形态色彩的词语。
二、申令强占耕地的污染性工厂、工业园等搬离出去,并做好耕地的维护恢复。我们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尤其是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城郊农村的土地很容易被反复流转,以致价格虚高。
这些黑人的户籍原则上需要挂靠在其两代以内直系血亲的户籍上。有人以为,土地私有化并不能保证增强经济效益,并认为苏东波(苏联东欧波兰)剧变后实行的土地私有产权制度,导致其农业经济迅速衰落。
直接私有化给农民,虽然操作起来最简单,但却有违公平精神。这话其实说反了,正是因为土地垄断才让一些农民沦为廉价劳动力而被任意盘剥。如此反复无常、逻辑混乱的《宪法》,其权威性本身就大打折扣,再以此裹挟全民就只能是霸王行径了。不仅如此,当初实行土地承包,家族势力强大或者蛮横霸道的人往往能分到好的田地,而忠厚老实的人则只能得到相对低劣的田地。通过这种办法获得的土地,即为其家庭私有土地。因为土地承包以后,有些人已经去世了,但其土地承包权依然存在。
有按揭而未还清的,根据届时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如果其已经付出的房款(包括首付和按揭款)已经超过房屋市价,则取消其未还清的按揭款。由于过去的城市、工业、市民的发展基本上是以牺牲农村、农业、农民的收益和福利为代价,因此反哺后者显得尤为必要。
土地价格是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将房价逐渐推高。三,停止强制拆迁和强征土地,已被强拆房屋或强征的土地而尚未进行房地产开发和工业建设的,申令其取消开发建设计划,同时给予其相应的补偿。
因此,废除土地国有(集体)制度,实现土地私有化,是让房地产市场理性回归的必由之路,也是缓解金融震荡的重要办法。1950年左右实行的土改,只是在农村而已,即所谓废除封建的土地产权制度,而城市土地产权依然维持原状。
中国农村目前至少有4亿剩余劳动力人口,有限的耕地不可能让这些人靠种田为生,因此需要转移到城市来。改革开放后这些其实已经都转移到城市里了,但由于户籍二元机制使之并未能成为真正的市民。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任何调控其实都是多余的。因此,在实行土地私有化之前,需要厘清城市和农村的户籍、人口。
实际上,土地是世界上最原始、也是最有价值的资本。凡因读书迁移户口而后又散失户口的人,也一律给予其合法户口。
而农业的规模化,有赖于土地的整合,土地整合的前提是土地私有化。所谓不溯既往,即不以过去的土地产权关系为私有化依据。
无论哪种付款形式,卖方一般可先获得30%左右的土地款,以后分期获得剩余土地款。城中村的房屋,其宅基地也直接私有化给户主。
实际上,现在的大多农村耕地已被抛荒,完全处于沉睡状态。有特殊需要的可申请一次性获得全部土地款。三、注销死亡人口的户籍记录。二、有双重户口甚至多重户口的,任其选择其中一个户口,多余的一律废止。
需要注意的是,无劳动力者(包括老人儿童和丧失劳动能力者)与有劳动力者需要一视同仁。但这更多是富余资本找不到实体经济投资渠道的被动选择而已,况且被炒作的土地仅可能出现在上述地区,空间十分有限,对国民经济不可能产生剧烈的影响。
实际上,土地私有化是增强农业经济效益的不二选择。资本和劳动本是实现社会再生产的必需元素。
现有合法住房的市民直接对其集体楼栋所依附的土地享有产权,住户对这土地的拆迁、流转等享有处置权。但这种衰落只是暂时阵痛而已,21世纪以后,苏东波地区农业经济开始快速恢复。